Yahoo!崇尚英雄,Google崇尚草根。 如果自己生产内容,却无法预期能够从中有收入,经营者会打算长久的做下去吗? 媒体模式最重要的是读者人数,以及随之而来的页面浏览次数与广告价值。 Google告诉业者,网络广告模式必须跟关键字结合。搜索引擎不需祈求黏住用户,用户最好精确找到所需资料赶快离开。 传统逻辑是:「我是编辑,我告诉你什么是重要的」,而Google却以技术力找出大部分人认为重要的。「以简单的运算逻辑来做复杂的事情」,这100%是工程师思维。Google则信仰「多数人的决定」,认为所谓的趋势应该是多数人选择的结果。 Google身躯灵活,微软不可小看。 如果所有的信息与软件都能透过网络与浏览器取得,那么人们就不需要购买以及安装任何软件在电脑中。例如,要编辑文件时,透过网络取得Word,编辑完成后档案储存在网络上,电脑甚至不需要硬盘。 此种概念即Oracle执行官于1997年所提出来的网络电脑概念(简称NC ,Network Computer)。电脑开机后仅需要浏览器即可,不需再有任何其他软件,连电脑是否是使用微软的操作系统,都显得不重要了。 NC要成功必须有几个条件,第一是介面成熟的浏览器,当年浏览器的介面技术尚不到位,用来发展功能复杂的网络应用并不合适。第二是稳定效率高的程式环境,过去Java背负著这样的期待,但没有成功。 第三则是网络带宽。假设电脑里什么软件都没有,开机后想画个图,则必须透过网络把部分的绘图软件传送到本机电脑来,速度自然不能太慢,因为大部分的人不擅长等待。NC理念虽好,但当年时机不对。 媒体,需要的是「引领流行的天份」,而技术公司并不擅长。而且一旦媒体公司与技术公司的角色兼具时,内部的资源往往互相拉扯,导致剧烈的内部斗争与销耗。 软件公司的思维是卖内容,创造出来的就是要卖钱。媒体公司要的是眼球,做出来的内容是免费观看。谈到营利时经营者就伤脑筋,资源该怎么分配?更糟的是,两边的人都觉得对方是企业的寄生虫。 Google已经证明软件公司可以不需要卖软件,光靠卖广告也能存活。用户开始熟悉以浏览器为介面的应用软件。当免费成为习惯,需要安装到桌面上的套装软件,销售就会愈来越困难。